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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代理的最新規定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四)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推薦的公民。

法律分析

民事代理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1.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指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的執業條件,經核準執業註冊,取得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書,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2、當事人的工作人員,這裏是指有關單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作為本案的當事人,可以委托本單位的工作人員作為其訴訟代理人。3.當事人所在社區推薦的公民。這裏所說的當事人是指自然人作為當事人的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可以推薦該公民作為他們的訴訟代理人。4.律師是指受委托或指派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五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以及其他有扶養、撫養關系的親屬,可以當事人的近親屬為訴訟代理人。第八十六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可以以當事人的工作人員的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壹條* *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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