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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德仁因當庭公然謀殺法官,壹審被判死刑。妳支持這個判斷嗎?

吳德仁因當庭公然謀殺法官,壹審被判死刑。妳支持這個判斷嗎?當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黑龍江林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德仁故意殺人、原告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壹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吳德仁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吳德仁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53108元。沖動是魔鬼,人財兩空。被告人吳德仁進行了最後陳述。公訴機關認為,本案是壹起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特別嚴重的犯罪。被告人吳德仁當庭公然殺人,肆意侵犯法治捍衛者的生命權。

對於藐視和挑釁法律權威的人,必須依法嚴懲,建議判處吳德仁死刑。吳德仁及其指定的辯護人以吳德仁有自首情節,非主觀惡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為由為其辯護。這起案件發生在法庭上,是建國以來罕見的殘忍殺害法官的案件。不管多少人不服,都可以通過法律程序進行!他的行為是故意殺人!堅決支持立即執行死刑!只有這樣,才能警告那些正在或即將對法官采取行動的人,立即放棄任何幻想!對這些人必須零容忍!大家對嗎?

這個死刑判決並不意外,但也警示法官們,壹定要能把法律解釋清楚,讓司法過程中的每壹個參與者都能心服口服,結案!正義必須得到伸張,所有邪惡必須毫不猶豫地被根除!任何人都不能觸碰和踐踏法律的尊嚴!吳德仁從家裏拿出壹把尖刀,到周嘉法院向郝建鎖索要房產證。被拒絕後,吳德仁不滿,對郝建拳打腳踢,並被勸阻。吳德仁在周嘉法院大廳等待郝建結束審判,並再次向郝建索要房產證。後兩人進了法院警衛室。吳德仁用尖刀刺向郝建的胸部,但當他想繼續刺下去時被其他人阻止,並被趕到的公安人員逮捕。

郝建在法庭上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因用單刃毒刺刺傷胸部致肺和肺動脈損傷失血過多死亡。吳德仁因民事訴訟活動,對人民法官依法履行職責不滿。他準備作案工具,公然持刀殺害人民法官,挑釁司法制度,藐視司法權威,踐踏國家法律尊嚴,嚴重危害社會公平正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強,後果極其嚴重。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並依法賠償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守法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是法律對普通公民的基本要求。我們應該是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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