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如果企業法人發生了變更,公司將直接對公司職權範圍內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不再追究“原”法人的責任。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觸犯刑法的,將承擔相應責任。簡單來說,就是法人在其職權範圍內代表公司從事對外經營活動,由此產生的法律效力直接歸公司所有。也就是說,法人在其職權範圍內以法人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就是公司的行為。壹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但是如果法人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故意觸犯刑法,就有可能受到刑法的處罰。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世界各國調節經濟秩序和整個社會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不同國家的法人制度具有相同的特征,但其內容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