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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離職的員工發工資。

員工離職後,可以通過了解勞動法律法規、與公司協商、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壹、了解勞動法律法規

員工離職前應了解勞動法律法規,尤其是與工資支付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公司不能按時發放工資,員工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二,和公司協商。

當發現公司沒有發工資時,員工可以先嘗試和公司協商。妳可以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或者相關負責人溝通,明確提出自己的訴求,要求公司盡快支付到期工資。協商過程中,員工可保留相關證據,如工資條、銀行流水等,以備不時之需。

第三,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與公司協商不成,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提交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條、銀行賬戶等。,以證明公司未發工資的事實。勞動仲裁委員會將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將做出仲裁裁決。

第四,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仲裁結果不能滿足員工的訴求,員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員工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公司未支付工資的事實,法院會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做出判決。

總而言之:

員工離職後,可以通過了解勞動法律法規、與公司協商、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整個過程中,員工需要保留相關證據,以備需要時提供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50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0條規定: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5條規定: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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