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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範圍變更後是否需要新的章程,變更是否需要備案?

法律主觀性:

公司章程的變更在公司經營中是很常見的。壹般來說,如果我們的公司章程發生變化,我們應該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首先,我們需要對公司章程進行變更備案。壹、章程變更需要備案嗎?公司章程的變更需要向工商局備案的,公司章程的修改不涉及法律規定的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二、修改公司章程的過程1。壹是公司董事會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2.將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3.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章程修改需經有權機關批準的,應報有權機關批準。4.章程變更屬於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信息,應當按照規定予以公告。比如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新股發行等都要公告。5.章程修改涉及登記事項的,變更後需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不涉及登記事項的,應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三。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多少股東?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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