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憲法是法律的組成部分,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確認革命勝利和現實民主政治的成果,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制度。法的概念是指人類在社會層面的規則,是社會中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規範,是以正義為基礎,由國家強制力實施的;
2.不同規定: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問題,是國家和公民活動的法律依據。普通法律只規定國家生活中某壹方面、某壹領域的問題;
3.法律效力不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普通法律的效力等級低於憲法,普通法律的規定不能與憲法相抵觸,也不能違反憲法的根本規定。
4.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不同:普通法律的修改和制定沒有憲法那麽嚴格。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維護國家統壹、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依據,是我國* * *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障。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規產生、存在、發展和變化的基礎和前提,是壹個國家獨立、完整、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壹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第六十四條憲法必須由國家設立的專門委員會起草。憲法的修改必須由NPC常務委員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五分之壹以上的代表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和其他法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多數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