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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更需要壹年時間嗎?

法律分析:公司必須成立滿壹年才能更名。

公司名稱變更流程很簡單:首先公司名稱變更手續由工商局做“企業名稱重復核定”,就是看有沒有其他企業在使用新名稱。如果沒有其他企業在使用,工商局會發出名稱核準通知書。

之後辦理文件的相關程序如下:(1)工商局:持工商局變更申請書、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變更公司名稱)、新章程或補充章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壹般需要壹個星期,費用就是證書的成本。

(2)到公安局重新蓋章(3)技術監督局:持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證。

最多兩個工作日,生產成本100多。

(4)國稅、地稅:持稅務局變更申請書及舊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購貨發票,應先核銷發票。

最長時間1-2個工作日,費用十幾塊錢。

(5)開戶行:無論基本賬戶還是普通賬戶,都不收費。

另外,新註冊的公司壹年內不能改名。

在工商局完成公司名稱變更後,妳要持執照,在壹個月內辦理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商標註冊證等所有含有公司名稱的證照。

公司的銘牌要經過審批才能做,拿到許可證才能上市。具體時間不受法律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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