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成立時,會有3-5個印章,每個印章的作用不同。因為公司印章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所以需要了解每個印章都有什麽作用。公司印章有三個,分別是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還有兩個是合同章、發票章。
方法/步驟
公章是具有最大法律效力的印章。只要是以公司名義出具的文件,如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信函、公文、證書等發往國外的法律文件,都需要公司的公章。壹般來說,公章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保管和使用。
財務章壹般用於公司對外的財務往來結算會議,如與銀行的各種憑證、費用單、匯票等。可能更多的是財務人員使用,多為財務主管或出納使用。
公司印章主要用於壹些公司決議和辦理相關事務,比如公司成立需要使用公司印章,公司基本賬戶的開立,支票背書蓋章等。公司印章的印模包括公司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和稅務登記號。
相比之下,有些公司除了公章、財務章、企業章之外,還有發票章、合同章,用來對外簽訂合同。如果合同上加蓋了合同專用章,公司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壹般來說,公司成立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蓋合同,這樣可以降低丟失和更換的風險。
發票章,公司或單位或個體戶對外進行采購、開具發票時,需要使用發票章,發票章只有加蓋在發票或發票領用簿上才有效。按照法律規定,通常需要在發票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最後需要註意的是,公司印章需要妥善保管。如果遺失,需要補辦,並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補辦印章時需要攜帶公安機關的報案回執和登報聲明,印章補辦備案,然後到公安局備案,再到指定的刻章地點補辦印章。
需要註意的事項
公司印章需要在工商局和公安局指定的刻制點刻制。不允許私自刻章,還需要開戶銀行備案或預留印鑒。
公司印章需要妥善保管。丟失補辦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很麻煩。需要報報社求證,所以公司印章需要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