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註銷,賬簿不能銷毀。1.企業註銷前,應成立清算組,進入清算。企業清算會計處理的步驟如下:(1)編制解散資產負債表;清算費用的核算;核算銷售財產物資的損益;核算和收回賬面債權,清償債務和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會計處理;剩余財產及其分配的核算;清算後編制清算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2.會計處理。3.在終止經營日編制資產負債表,與正常經營日相同。4.清算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各種報酬和財產變賣,以及處理債權債務過程中發生的壹切費用。5.會計人員將會計數據移交給法人。其他程序性工作,如去稅務局註銷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報工商註銷備案-登報公告-工商註銷,可由法人或清算組其他成員完成。謹慎提醒會計人員,會計檔案要妥善保管,切記不要擅自銷毀或隱匿會計資料,對於因外部特殊原因造成的會計賬簿丟失或損毀,要及時獲取相關證據和資料,記下詳細的來龍去脈,爭取有關部門的批準,避免罰款、補稅、刑事指控等重大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四十四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指使、唆使或者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以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管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