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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有哪些典型案例?

壹、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有哪些?1.違約糾紛拖欠或不支付租金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長期拖欠或拒不支付租金,是最常見的壹類房屋租賃糾紛。造成這種糾紛的原因很多。很多出租人沒有和承租人簽訂書面合同,只是口頭約定,這也是原因之壹。此外,合同中對租金的約定不明確,市場價格的變化,也是很多租客拖欠租金或拒交租金的推脫之詞。2.房屋損害侵權糾紛這類糾紛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未按約定合理使用房屋財產,給出租人帶來財產損失的糾紛。當然,也有可能是租賃期間租賃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租賃房屋受損,出租人和承租人對房屋受損責任產生糾紛。3.人身和財產損失糾紛這類糾紛往往是因為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遭受了財產損失,比如被盜。故承租人主張出租人未盡到適當的保護責任,雙方在責任劃分上存在分歧。4.在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的糾紛實踐中,壹些承租人以營利為目的,在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後,將房屋轉租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使房屋出租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由此產生的糾紛也十分常見。5.裝修費、修理費分攤糾紛。房屋租賃關系特別是經營性房屋租賃關系成立後,房屋裝修過程中經常發生出租人因承租人拖欠租金而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這就涉及到未攤銷完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爭議。6.房屋買賣優先權糾紛根據我國法律,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出售房屋,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無視法律對這種優先權的規定,有的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先權,從而產生糾紛。7.改變房屋用途糾紛這種情況壹般是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使用原出租房屋,對房屋造成了較大的損害,房屋租賃的承租人認為自己交了租金,有權支配而產生的糾紛。8.單方解除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壹方單方解除合同,通常是無奈之舉。但有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而不是損失更小的利益,故意單方面毀約、終止合同,從而引發糾紛。二、什麽是房屋租賃?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將其所有或者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的消費者通過定期支付壹定的租金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房屋租賃是零星出售房屋使用價值的壹種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通常是房屋所有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租賃房屋的範圍和面積;房屋租賃期限和用途;租金數額和交付時間;房屋修繕責任、轉租及違約責任等。在此基礎上,雙方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賃合同。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群眾可以詳細了解租房糾紛的典型案例,以便在類似情況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知道如何申請訴訟。同時,在租房過程中,雙方最好通過簽訂租房合同來解決相應的糾紛,千萬不要通過口角或武力解決問題。否則,雙方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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