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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調查研究的要素有哪些?

從結構上看,壹個完整的調查通常由六個要素構成,即調查目的、調查主體、調查對象、調查過程、調查方法和調查結果。公務員的調查研究活動源於公務員的工作性質及其在社會生活中的特殊責任和使命,直接反映黨和國家行政機關的執政宗旨、目標和意圖,影響黨和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和效果。

確定調查目的是調查研究工作的開始。社會調查的目的壹般是建立科學的社會理論,指導社會實踐;制定解決社會問題的有效政策和措施;在實踐中檢驗政策、計劃和理論。公務員調查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根據黨和政府的要求,有針對性地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問題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

調查對象是社會調查研究的第壹要素。進行社會調查時,研究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黨政機關、單位、團體組織的課題組。公務員調查研究的對象主要包括政府和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共事務的公務員。在偵查過程中,這些研究主體已有的知識、價值觀和思維方式會滲透到偵查過程中,發揮巨大作用。

研究對象是為特定目標而選擇的客觀事物。研究對象必須是客觀事物,其選擇應該是客觀的、有代表性的、有價值的。公務員調查研究的對象包括經濟、政治、文化、法律、民族和宗教。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問題,具有明顯的廣泛性特點。

壹個完整的調研過程包括明確調研目標、設計調研方案、制定調研計劃、組織實地調研、整理分析調研資料、撰寫調研報告。公務員的調查研究活動是黨和政府制定和執行政策的前提和基礎。因此,在調查過程中,壹定要從實際出發,準確客觀地收集信息,科學有效地分析信息,了解政策的具體執行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為科學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研究方法是研究過程中采用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公務員調查研究要充分運用觀察、專題討論、詢問、實驗等多種研究方法。有些方法還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如電話詢問、面談和郵件詢問。在調查過程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並註意應用新興的科學研究理論和方法,如抽樣調查、計算機模擬調查等,以保證調查的可信度和說服力。

研究成果是基於對研究對象的認識和結論以及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以推廣經驗,總結教訓,指導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對公務員的調查研究必須以客觀全面的原則為指導。既要避免從抽象的定義或主觀願望出發,又要盡量避免在調查研究中根據自己的好惡任意選擇材料,隨意解釋。要力求客觀公正,對社會現象的認識更符合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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