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復試內容
1.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主要考試內容包括: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和對本學科發展趨勢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踐能力等。
2.外語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素質。主要考察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心理健康、人文素養等。超越專業知識。
4.體檢。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體檢相結合,體檢在新生報到後復試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有關規定作其他學籍處理。(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取消高等學校招生乙肝項目檢查的通知》[2010]2號)。
二、復試成績評定方法
1.復試總分250分。其中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滿分為150,外語測試滿分為100。
2.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和公共管理碩士以外的同等學歷。誌願考生還必須對所報考科目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每科成績為100分。
3.會計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方式為面試。
第三,錄取原則
(壹)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總成績。
(二)復試不合格者(即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低於90分或外語測試低於50分)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量化,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除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專業考生,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管理碩士(MPA)專業按初試成績的70%和復試總成績的3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同等學力考生在加試中兩門課程中有壹門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取。
(七)如果總分相同,則根據初試總分的高低,如果初試總分相同,則根據專業基礎課的高低,確定是否錄取。
(八)各學院根據錄取標準,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批。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10個工作日,並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
(九)非全日制研究生錄取前,應分別與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籍等關系不轉入學校。不享受國家助學金和學術獎學金。學習期間學校不安排住宿。
(10)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22年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計入當年錄取名額。除分校教育集團外,不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