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行為
所謂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
2、損害事實的存在
損害事實包括損害公共財產、損害私人財產和損害非財產權利。
3.因果關系
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系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系,即具體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行為的必然結果。只有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時,行為人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因果關系是復雜多變的,壹個損害後果的發生往往是由多個原因引起的,可能包括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也可能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了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時的心理狀態。過錯按類型可分為故意和過失。
擴展數據:
侵權的法律後果:
根據《民法通則》第134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
1,停止侵權;
2.排除障礙;
3.消除危險;
4.歸還財產;
5、退賠;
6.損失賠償;
7.道歉;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案例:
據媒體報道,大多數知識產權案件的賠償金額較低,“贏了官司輸了市場”的現象普遍存在。要解決這種尷尬局面,應該從市場價值的角度來估算知識產權案件的賠償金額,對惡意侵權人和重復侵權人適用懲罰性賠償。
知識產權是壹種特殊的財產權形式,賠償是知識產權侵權的主要責任形式。但是,不同的賠償原則和賠償金額計算方法,在保護知識產權和懲罰侵權方面可以達到不同的效果。現行的“補償性賠償”不利於知識產權保護。
壹是難以計算實際損失,二是難以證明損失與侵權之間的關系,三是被侵權知識產權的損失往往是長期的,即使在侵權人終止侵權後,仍然會有損害。因此,迫切需要確立“懲罰性賠償”原則,大幅提高賠償金額,以有效保護知識產權,激勵創新。
百度百科-侵權
人民日報人民之聲:侵權要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