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速超過限速10%以內的,只給予警告,不罰款;
2.在限速50公裏以下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但未達20%的,處5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將被罰款100元;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罰款300元;超過限速70%的人將被罰款500元,因此罰款主要根據具體路況和具體速度確定;
3.在限速50公裏以上80公裏以下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但未達20%的,處10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將被罰款150元;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將處以500元罰款;超過限速70%的將被罰款1000元;
4.在限速80公裏以上100公裏以下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以上20%以下的,處15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200元;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速70%的將被罰款1500元;
5.在限速100公裏以上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以上50%以下的,處200元罰款;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將被罰款1500元;超速70%以上者將被罰款2000元。
罰款繳納流程如下:
1.持《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憑證,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各地銀行均可通過自行繳納話費的POS機繳納違法罰款;
2、憑《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憑證,則必須同時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和駕駛證、行駛證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罰決定;
3.違反規定需要暫扣駕駛證的,應當按照規定暫扣駕駛證。駕駛證暫扣期滿後,憑《駕駛證暫扣執行憑證》取回駕駛證;
4.如果擁有深圳駕照的司機不需要因違反規定而暫扣駕照,他只需要直接在銀行繳納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嚴重交通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