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沒有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不具備銷售商品房的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達成。
2.開發商有欺詐行為,如將認購的房屋轉賣給他人。
3.由於合同條款的原因,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如果賣方對房屋信息含糊不清,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方修改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價格等。
4.買賣雙方都沒有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仍未能訂立。因第三方原因或自然災害導致該商品房項目不能建成或不能按原約定建成的。
不可退還的購房定金
1.如果妳在認購書上簽了字又反悔,定金是不能退的。
購房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購房者交錢後反悔,違背了認購協議的根本目的,定金無法退還。
2.因為個人收不到信貸,購房定金不退。
因為個人征信屬於購房者本人,導致無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者無權要求開發商返還其繳納的定金。
《合同法》第115條規定:“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開發商不退定金怎麽辦?
返還定金是有壹定條件的,就是因為合同條款無法約定可以返還。另外,合同必須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如果要退押金的話必須證明這壹點。采購方可以通過雙方在合同條件談判過程中修改的記錄或者雙方的談話錄音來證明。
有的購房者自己不想要這套房子,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補充協議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沒有銷售許可或者產權證的項目,因為不具備銷售條件,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退款,不需要做大量取證就可以直接起訴。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前述合同文件的性質和內容不同,每份合同擬采用的方法也略有不同。建議妳在簽合同的時候要註意。同時,如果妳不確定哪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更有保障,可以請專業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