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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的購房合同如何補辦,需要補辦哪些材料?

買賣合同是依法訂立的。是買受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購買合同非常重要。如果它丟失了,它需要被重新發行。那麽丟失的購房合同怎麽補辦,需要補辦哪些材料?我來給妳介紹壹下相關內容。壹、丟失的購房合同如何補辦?

1,購房合同掛失可以在購房合同預售登記前做。如果買方敗訴,只需要將剩余合同作廢,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買家需要支付的成本是壹份合同的成本,200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預售登記完成,銀行按揭開始之前,如果購房人失去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無效。三個月期滿後,持報辦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已簽合同,再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方可辦預售登記。在此期間,買方需要支付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費用和新合同的印花稅。

3.購房合同預售登記已辦理完畢,銀行按揭已辦理完畢,購房合同遺失。除了第二種情況辦理的手續,購房者還必須與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變更協議,並將新合同放入銀行質押。

二、完成購房合同的材料有哪些?

為了更快交付,重新發布合同材料:

(1)首先需要支付發票原件和身份證明。預售登記前購房合同遺失的,當事人可以憑購房款發票原件和身份證明,與開發商約定剩余合同無效,重新簽訂合同。

(2)購房合同遺失聲明。如果已經完成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合同丟失,需要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無效,三個月後拿著報紙到預售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已簽訂的合同,再和開發商簽訂新的,才能做預售登記。

(3)變更協議。如果已經完成預售登記並辦理了銀行抵押,購房合同丟失,除了第二種情況辦理的手續外,買受人還必須與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變更協議,將新合同放入銀行質押。

網友:補辦購房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律師:

1.如果買的是期房,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已預售商品房且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購房人,可以到當地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商品房預售自購房人結清購房款之日起開始。

2、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中標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個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購房者如果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不用擔心合同和收據丟失帶來的不便。

3.如果買的是現房,要以房屋買賣合同為準。我國實行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必須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才能有效成立。沒有註冊,法律不保護。如果能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操作,就杜絕了不慎丟失帶來的隱患。

以上是關於丟失的購房合同如何補辦,補辦什麽材料的相關內容。補辦丟失的購房合同有很多方法。預售登記前遺失的,雙方可以補辦。如果已經註冊了,可以去銀行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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