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出售、收購、利用國家壹級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批準;需要出售、收購或者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持馴養繁殖許可證,按照規定向政府指定的收購單位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馴養繁殖是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瀕危動物資源的有效途徑。人工繁殖種群的發展,既可以防止或延緩相關物種的滅絕,又可以滿足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減輕野生種群的狩獵壓力,還可以為實施放歸工程重建或擴大相關物種的野生種群提供種源。改革開放前,動物園系統是我國馴養、飼養、繁殖瀕危動物的主體,但其目的主要是展覽。改革開放後,國家和地方政府建立了許多瀕危動物繁育救助中心,專門從事瀕危動物的馴養繁殖和救助工作。綜上所述,私自買狼是違法的,買賣保護動物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二條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核發的狩獵證,並接受狩獵限額管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壹款、第二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在有關自然保護區、獵(漁)區和禁獵期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取得狩獵證,未按照狩獵證的規定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狩獵證,並處獵物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漁獲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取得持槍許可證持槍獵捕野生動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