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合同中貨物質量不合格的賠償如下:
1.買方如對商品質量有異議,應及時與賣方聯系,通過協商達成賠償協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國家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解決;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
3.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壹致,買方可以拒收貨物,然後通過打官司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
商品質量有問題。
第二,簽訂買賣合同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是的,買賣合同簽訂了,就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承擔履行合同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綜上所述,只要符合合同的構成要件,並且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能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不能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意思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