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始於李後主宮(南唐),後人紛紛效仿。慢慢演變成壹種畸形的文化審美。
清朝早就想結束纏足,但是越來越流行。
但說到最後,其實在順治元年(1644),孝莊皇後就下旨“凡帶纏足婦女入宮者,壹律斬首”。順治二年,普通人家生的女孩也禁止纏足。這是第壹次從制度和法律上禁止。但是為什麽越來越高呢?
康熙七年(1668),禁止女性纏足,全國各地開始流行。當時不僅漢族婦女,滿族婦女也纏足。達到了什麽樣的現象?男人只娶小腳的姑娘,所以纏足這種根深蒂固的習俗在中國人心中根深蒂固。
如果想對纏足有更深入的了解,推薦讀馮驥才先生的《三寸金蓮》。看完妳就會明白纏足有多痛苦,女主角的奶奶和周圍的人有多看重纏足。那時候,纏足還很流行。可以說,我們不得不在那個時代的洪流中裹腳。
西方文化的影響,孫中山先生的法令
受西方文化影響,民國時期壹些時尚女性開始停止纏足,出現了纏足俱樂部,提倡纏足。在那個男尊女卑的年代,曾經用小腳吸引男人,但是隨著思想的解放,不再以小腳為美,大腳也可以。
1912年3月13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先生發布命令,勸說全國禁止纏足,不纏足運動在全國展開得更加轟轟烈烈。具體的政府規定是什麽?提出了“不要娶小腳女”的口號,甚至規定“25歲以下小腳女不準上路”,並向小腳女征集“小腳捐”,以促進婦女小腳的解放。
於是“纏足”被法律禁止,中國的纏足習俗開始從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偏遠的農村。
但是我能說什麽呢?世間萬物皆有其道理。我們現在認為纏足是壹種壞習慣、恥辱和弊病。但如果是在以前,就算妳是李清照,是皇後,也得纏足。就像當年歐洲女性的束腰和現在的整容壹樣,那是時尚和美麗,那就是美麗。
如果想對纏足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去浙江烏鎮,那裏有中國唯壹的纏足文化博物館,裏面陳列著上百對各種各樣的“三寸金蓮”。相信妳對中國的纏足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