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①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羅馬法是指羅馬統治的整個地中海世界通行的法律制度。狹義的羅馬法是指羅馬民法。
②形式上,可分為成文法和習慣法;從整體結構上看,包括民法、民法和自然法。③核心內容之壹是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則是自然理性。
十二銅表法
本質-維護貴族利益。
積極意義——依法量刑,貴族不能再隨意解讀習慣法。從這個意義上說,十二銅表法的形成是平民的勝利。
身份——羅馬法(羅馬基本法)的起源。
萬民法:
它主要調整財產關系,規定奴隸制和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它保護除奴隸以外的自由人的權利,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婦女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也得到了相應的保障。
《查士丁尼民法》:
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律總論、查士丁尼理論匯編、查士丁尼新專利,這些標誌著羅馬法的完善。
它在法律上保存了羅馬的成果,對人的行為做出了詳細的法律規範,為調解復雜的社會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成為維護東羅馬帝國統治的有效工具。
羅馬法的作用
對羅馬發展的影響:羅馬法的制定和實施維護和穩定了羅馬帝國的統治。隨著帝國的擴張和大量自由市場的建立,帝國的法律和政治制度被推向帝國的各個角落,鞏固了帝國的政治和經濟基礎。
對後世的影響:
(1)為近代新興資產階級的民權理論提供了思想來源,為資產階級戰勝教會和世俗封建勢力提供了理論武器。
它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和鞏固提供了現成的法律形式。
③為近代歐洲大陸國家的立法提供了壹個範本。
3.其中壹個核心內容是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則是自然理性。
4.維護貴族的利益
在鼎盛時期,古希臘和羅馬都是奴隸制國家。
中國古代文明最輝煌的時期是封建專制。
這兩個系統顯然是不同的。
奴隸制是奴隸歸奴隸主所有的制度。奴隸不得不為奴隸主工作,沒有報酬和人身自由。如果物質生產領域的大部分勞動者都是奴隸,那麽壹個人類社會就叫做奴隸社會。
古代最典型的奴隸制是羅馬帝國。此外,古希臘、古埃及、古巴比倫、周朝以前的中國、南北戰爭前的美國南部以及壹些前英法俄殖民地都屬於奴隸制。
封建制度是以封建地主階級占有土地,剝削農民(或農奴)剩余勞動力為基礎的社會制度。其基本剝削形式是封建地租,農民(或農奴)耕種封建地主的土地,其產品大部分被封建地主作為地租剝奪。但農民不是奴隸,有壹定的自由,也可以保留壹部分自己的勞動作物。
兩者的區別在於統治階級代表不同的勢力,壹方面代表大奴隸主,另壹方面是大封建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