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來,中國是世界上第壹個把保護動物納入法律的國家。保護的動物主要是牛、馬等經濟動物。
《禮記·王制》雲:“諸侯不無故殺牛,大夫不無故殺羊,士不無故殺狗,庶人不無故吃寶。”
《漢律九章》說:“不可多宰幾顆牙,違者棄市。”
《唐律》十五卷載:“官私牛馬,以用為重,牛為耕田之本,馬為軍遠,故殺人者只有壹年半。”
從西周到清朝,歷代法律都嚴禁任意宰牛,甚至西周時期諸侯也不能無故殺牛。漢朝時,禁止殺幼牛,違者斬首;唐朝殺牛馬的,要坐牢壹年半。
基本神制時代的牛已經在政府備案了。除非牛年年老體弱,無法耕種,牛的主人向政府申請,得到允許後才可以宰殺牛肉。牛皮和牛筋壹定要交,因為牛皮可以做鎧甲,牛筋可以做弓弦,牛骨可以熬成膠,也是制作弓箭的材料。
法律之外,盜牛者、殺牛者的悲慘結局在民間廣為流傳。殺牛吃牛肉不僅違法,而且極其不道德,應該受到輿論的譴責。
千百年來,只有牛和馬有這種待遇,貓和狗沒有。為什麽?因為貓狗不是必須的,就是對社會,對國家,甚至對人民都不是必不可少的。
古代是農耕社會。牛耕出現後,牛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殺牛吃牛等於破壞生產資料。對於壹個以農業為基礎的國家來說,這是在自掘墳墓。戰馬是交通工具和戰略物資。平白殺馬必然會對戰爭和交通產生極其不利的影響。而且養牛養馬投資很大,殺了吃肉得不償失。
簡而言之,牛馬是生產資料,另壹個是交通工具,戰爭和運輸,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狗的作用是打獵和看家,貓的作用是抓老鼠。在那個人人都吃不飽的年代,除了達官貴人,沒人會把它們當寵物養。此外,它們繁殖迅速,壹次生幾個寶寶。低成本和低功能使得貓狗被伺候。
殺狗吃肉不會對個人、社會、國家造成任何不良影響,法律自然不要求。歷史上禁止殺狗是罕見的,因為屬狗的宋徽宗鬼混,屬豬的明武宗禁止殺豬,都是曇花壹現,對民間生活影響極大。這兩種主肉不能吃,人民都是素食主義者?
古代對牛的保護和今天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壹模壹樣。我們為什麽要保護野生動物?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因為生物多樣性沒了,人類也差不多完了,這和人類利益息息相關。我們是人,自然壹切都要服從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