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刑結合,強調刑法的輔助作用。儀式在中國有著非常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在西方,禮壹般只限於社交、日常生活和個人修養。在中國,禮是治國安邦之法。古代文人對禮儀的推崇達到了頂峰,這也是中國被稱為“禮儀之邦”的根本原因。禮法都是統治者治理國家、治理社會、治理人民的手段,都是壹種行為規範,背後都有壹定的國家強制性,但在功能和作用上有很多區別。禮儀的本質是“不同”,即強調等級的不同。所謂“樂者同,主者異;法的本質是“不同”,強調適用的平等,而所謂“刑無等級”從功能上來說,刑法和禮儀有表裏、標本之間、輔助之間的關系。明智的統治者應該“觀亂之深,先循刑禮。”當它懲惡抑淫時,使人勸懼,它不先於刑罰;鏟邪室欲,致人羞,不可禮;反和而簡使人誠,大過道。如果妳被腐朽所取代,妳將受到禮遇的懲罰。等妳冷靜了,妳就省了妳的懲罰,客氣了。在壹個幹凈的日子,妳將殺死儀式,讓它去。“(1)顯然,它體現了刑法中的謙抑觀念,即以禮義道德為基礎,以刑德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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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s/article/d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