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時效

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時效

股權轉讓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其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

壹、股權轉讓糾紛的分類:

1.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糾紛。如請求履行轉讓合同,請求支付股權轉讓款及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或請求解除轉讓合同,請求認定轉讓合同無效,等等。總之,這類糾紛主要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進行審理,同時在案件審理中也要考慮到新公司法中的特殊規定和原則。

2.涉及公司內部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保護的訴訟糾紛。比如新《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時,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但收購價格如何確定,是以對外轉讓合同價格為基礎確定價格,還是重新評估公司凈資產,在實踐中存在爭議,需要盡快統壹認識。再如,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後,轉讓股東未履行告知公司其他股東的義務,公司其他股東主張合同無效,請求行使優先購買權。對於此類案件,有的法院認為需要先審查公司章程中是否有約定,公司章程中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章程沒有約定的,應當考慮合理的期限。超過壹定期限變更股東名冊或者工商登記的,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其他股東可以考慮不支持。

3.瑕疵股權轉讓引發的糾紛。受讓方明知轉讓方出資有瑕疵仍接受股權的,對未足額出資部分承擔連帶補充責任;相反,如果受讓方對此不知情,則不應承擔責任,也有權以此為由請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

4.隱名顯名股東轉讓股份引發的訴訟案件。這類案件比較復雜,隱名股東和突出股東之間存在合同關系,是相對的。壹般情況下,隱名股東與突出股東的約定不能對抗公司及公司其他股東,也不能對抗第三人。

5.善意取得股權糾紛。公司股權被擅自轉讓後,受讓方主張善意取得公司股權。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既要考慮公司法律關系中的公示特性,又要註重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原則,以保護股東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二、股權轉讓流程: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應當由股東大會討論決定;股東之間轉讓股份的,只需通知公司和其他股東;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明確股權轉讓的權利和義務;

3.所有涉及國有資產的股權轉讓都要進行評估;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須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6.修改股東名冊和公司章程,到工商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 上一篇:公司的法人是別人。如果他離婚了,配偶會分公司財產嗎?
  • 下一篇:廣東壹男子為了招待朋友,給他找了兩個失足女。接下來發生了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