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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攔救護車違法嗎?

故意攔救護車是違法的。

停止救護警告或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救護車的類型如下:

1、轉運救護車:轉運救護車又稱運輸救護車,是指能夠用於將病情相對穩定的病人運送到醫院的救護車。轉運救護車有壹般的急救醫療設備和必需品,可以在現場或轉運過程中對傷員進行救治,但壹般只允許在轉運過程中進行輸液、吸氧、止血、包紮等部分醫療處理;

2.護送救護車:護送救護車也叫緊急救護車,是指配有急救復蘇設備和必要藥品,能在現場或運送途中搶救危重病人的救護車;

3.運血救護車:運血救護車是壹種具有運送血液的專業設備並能根據相關要求為醫療衛生機構運送血液的救護車;

4.衛生防疫救護車:防疫救護車是指配有衛生防疫專業急救設備,能夠緊急處理現場疫情的救護車;

5.消防救援指揮車:消防救援指揮車是指具有現場指揮功能的救護車,用於大型災害事故的現場急救指揮。

關於救護車使用的規定如下:

1,救護車專用於醫療救援,24小時在醫院值班。急診科主任和護士長開具派工單。駕駛員接到通知後,應在5分鐘內做好出車準備,及時出車;

2、使用救護車會按標準付費,壹般先充電再開車。如遇緊急情況或電話求助,可先離車,司機負責催促病人支付車費;

3.每月底救護車司機會校對每壹份派工單和收費單據,交財務部審核,醫務部會定期抽查;

4、急救車值班司機和急診值班醫生、護士接到掛號室的電話後,帶著必要的搶救設備在5分鐘內出發。由登記室記錄出發時間、地點、到達時間及隨行人員;

5、急診出車時,登記室接到搶救電話後向醫務處和院長報告,同時通知值班司機和急診值班醫生、護士做好出車準備。在極端天氣下,如大雪封路,道路無法通行,應告知對方。醫務處或主管院長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出車;

6、住院病人和急診病人需要轉院時,應根據病情需要(危重、特殊部位)由醫務科主任或主管院長決定是否開車;

7、急救醫護人員,由登記室通知值班司機,登記室做好出車記錄;

8、非醫療車輛,必須經主管院長批準才能派車。私自送車,私自留車,留車不收費,查出責任者,按出發地收費標準罰款。

綜上所述,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交通信號燈的限制。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優先通行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阻礙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5日以上10日以下罰款,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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