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置換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照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分類,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的居民因臨時住房不便或要求臨時住宿,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遷房屋人口按月予以補助。
3.獎勵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自願放棄部分權利,如自願搬遷至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房屋。房屋拆遷補償費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確定。
房屋拆遷與農村宅基地征收的區別;
1.首先,城市房屋拆遷和農村宅基地拆遷性質不同,分屬不同的主管部門,即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
2.其次,賠償標準不同。城市拆遷補償以市場評估價格為基礎。城市的房子壹寸地值錢,補償主要根據地段、用途、建築面積來定。農村宅基地主要分為宅基地補償和地上物補償,壹般只補償重置成本。所以城市拆遷的補償自然要比宅基地征收的補償價格高很多。因此,征地補償采用什麽樣的補償安置標準,成為被拆遷人和拆遷公司的主要爭論點之壹。
3.最後,實施主體不同。農村宅基地拆遷的主體壹般是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而城市房屋拆遷壹般由政府委托的拆遷公司進行。
綜上所述,在房屋拆遷的情況下,拆遷方需要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向被拆遷方支付拆遷補償款。在不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也需要說明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7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五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產權調換房屋的位置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壹方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壹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