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2.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發現無證行醫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因為有相關法律規定,要成為醫生,首先要取得醫師資格證,註冊執業後才能從事醫療活動。無照行醫是違法的。公民發現醫師無證行醫,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由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包括未取得醫師資格或者以非法手段從事醫療活動的;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醫師執業證書被依法吊銷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
未經批準,醫療機構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藥品和器械,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醫師違反本法規定,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執業六個月以上壹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技術操作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因不負責任延誤危重病人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造成醫療事故的;
(四)未經個人檢查和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或有關出生、死亡的文件。
死亡和其他證明文件;
(五)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相關資料的;
(六)使用未經批準的藥品、消毒劑和醫療器械的;
(七)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八)未經患者或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治療的;
(九)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十壹)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疫情、突發性重大人員傷亡等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事件。
在康遇有緊急情況,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度的;
(十二)發生醫療事故或發現傳染病、病人疑似傷害或非正常死亡,未按。
按要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