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類型分為以下兩種:
約定提取:約定提取公積金是指職工及其配偶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而申請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將提取的公積金按時劃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部分提取: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繳存人根據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請提取部分公積金。最大取款金額為賬戶總額減10元。
擴展數據:
需要註意的事項
職工騙取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且未果,本人認識到錯誤並積極配合調查處理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被凍結1年;已經成功,但主動退回被騙金額並配合調查的,凍結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2年;如果詐騙取款成功,超過規定時間拒不歸還,不配合相關調查處理,且態度惡劣,則屬於挪用,將按照我國刑法相關規定處理。公積金提取壹般由單位辦理。單位對員工提取的材料進行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單位經理憑上述材料辦理提取業務。單位拒絕為職工提取公積金,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由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辦理相關業務。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理人辦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3、建造和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的建造、翻建批準文件、付款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工程預算和付款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住自住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門登記的住房租賃合同、租金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或出境定居證明;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存款人死亡證明或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或者失業證;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積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