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應用三部分。
公共科目筆試範圍以2001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用書為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全國指定用書:《公共服務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定向測試》、《公共服務基礎知識學習指南》。(試書是中國鐵道出版社,2000)。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招聘部門按照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的人選。專業科目筆試、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另行通知。招聘專業涉及中文、法律、計算機、通信、經濟、管理、財經、外語、文秘等專業。
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和面試。& ltBR & gt& ltBR & gt公共科目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應用三部分。& ltBR & gt公共科目筆試範圍以2001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用書為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全國指定用書:《公共服務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定向測試》、《公共服務基礎知識學習指南》。(該考試用書是中國鐵道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 BR & gt& ltBR & gt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招聘部門按照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的人選。專業科目筆試、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另行通知。招聘專業涉及中文、法律、計算機、通信、經濟、管理、財經、外語、文秘等專業。
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目的是綜合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公務員職位所要求的基礎知識和專業水平,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研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其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知識測試
分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基礎知識是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主要指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其考試科目包括政治、行政、法律、公文寫作與處理。其中,政治由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和時事政治組成。專業知識主要是指從事特定職業或職業所必須的業務知識,因職業而異。我國目前對此沒有統壹規定,各省、市、自治區、各專業部門可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具體特點靈活設置。只有1992中央國家機關聯合招考,設置了財務、文秘、人事、法律、檔案管理等通用專業考試科目。
(2)能力測試
通過口試和筆試,測試考生的感知、判斷和推理、言語理解、數據分析和數量關系的速度和準確性。本質上是考驗人的潛力,所以難度相當大。在公務員考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3)技能測試
主要考察公務員考生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或智力的能力、處理和協調人際關系的能力、適應群體的能力。
(4)心理測試
雖然這方面的內容還沒有在所有的招考中廣泛使用,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這方面的要求必然會越來越強烈。心理測試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氣質、意誌、品質、反應等心理素質是否符合壹名合格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