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入學考試是法律碩士入學考試,是對全國法律碩士試點單位的選拔性考試。有兩個專業課:基礎課(包括刑法和民法)和綜合課(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學)。本課程旨在科學、公正、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法律碩士培養目標所要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在考察考生對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理解和掌握的同時,重點考察考生運用法律語言表達和綜合運用法律知識、原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法學碩士入學考試的類型
第壹種是每年1月參加39所高校聯考的法學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為政治和外語,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不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包括脫產學習和非脫產學習,畢業即獲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每年10月參加全國39所大學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或非法律專業的在職法律工作者。除政治外,考試科目由學校自行提出,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入學後全部是委托培養,在職脫產學習,畢業時才拿到碩士學位證書。
壹.法學碩士
(1)申請條件
31 2005年7月前,全國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並取得學歷證書(壹般要求學位證)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法院、檢察院、司法部門、政法委等政法部門、公安部門、人大系統幹部、相關部門人員;報考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聯合培養的考生,還須具備高級法官、高級檢察官資格或具有師級以上法院、檢察院行政人員,並由其所在單位政治部推薦。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憑單位認可、省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他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
非政法系統考生招生比例壹般不超過該校當年招生名額的20%。
(二)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語(英語、俄語、日語)、專業科目設置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和綜合課(含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學),目的是科學、公正、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所要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在考察考生對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理解和掌握的同時,重點考察考生運用法律語言表達和綜合運用法律知識、原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其中,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另外兩次全國聯考。
外語考試語言為俄語的考生限於黑龍江大學和東北財經大學;考試語言為日語的考生僅限於東北財經大學。
法律碩士有四次入學考試。
政治外語?
LLM入學考試專業基礎(刑法、民法)?
法律碩士入學考試綜合考試(包括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考試用書?
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
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
都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