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孩子因為學校的壓力而抑郁。為回應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的需求,法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
202110,全國人大表示,將雙降計劃明確入法,避免增加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負擔。即將提交三審的《家庭促進法》回應了對家庭教育的焦慮,擬從家庭教育的角度做出規定,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負擔。
10 6月5438+0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在發布會上介紹,目前部分家長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壹定焦慮,有的給未成年子女施加過重的學習負擔,有的對未成年子女沈迷網絡疏於管教或不知管教。對於這些問題,我們需要從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等多方面采取綜合措施來促進解決。
基於此,《家庭教育促進法》擬從家庭教育的角度作出壹些規定,主要包括:
1.在家庭教育內容上,突出家庭教育特色,強調德育,引導家長更加註重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學探索精神和創新意識的培養,以及良好學習習慣、行為習慣和生活習慣的養成;
2.在家庭教育方法方面,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3.明確父母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的學習負擔,防止未成年人沈迷網絡;
4.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與家庭的溝通渠道,促進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5、從國家和社會角度,進壹步明確各方在實施家庭教育中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供支持和幫助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三條學校應當配合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證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義務教育階段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增加其學習負擔。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