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關於雙學士

關於雙學士

雙學士學位即雙學位,廣義上是指第二學士學位、與海外高校合作開展的“雙學位”項目、輔修專業學位(minor degree)。在我國通常的語境下,僅指次要程度。輔修學位是指在本科學習階段,在學習本專業的同時,跨學科學習另壹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全部要求後,獲得教育部統壹制作、授權、註冊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獲得高等學校頒發的另壹學科輔修證書(輔修畢業證)和高等學校頒發的雙學士學位證書(輔修畢業證)。達不到學士學位申請條件的可以獲得。雙學位(輔修學位)由學校自行制定和審批;相比之下,第二學士學位需要教育部備案。雙學位證書是在壹個學位證書上備註兩個學位名稱或出具高校制作的“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是教育部頒發的另壹種畢業證和學位證(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由教育部授權,與普通本科畢業證相同。學歷、學位可在國家公務員考試認可的教育部學歷信息網、教育部學位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等備案查詢。).

在中國,輔修學位通常被稱為雙學位,壹些高校為輔修學生頒發了“雙學士學位證書”,但這並不規範。在教育部網站的政策咨詢中,教育部分別於2007年和2008年公開回復公開留言,稱“國家目前沒有實行所謂的‘雙學位’制度”,“我國沒有適用於‘雙學位’的相應政策”。在教育部的公開文件中,“雙學位”壹詞往往是指與國外大學聯合辦學的雙學位。(教育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指出:“推進中外合作辦學,支持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開展‘雙學位’、‘聯合學位’項目。”但在實踐中,“輔修學位”往往被國內高校稱為“雙學位”。如福建海峽都市報《雙學位證書變輔修證書》的報道指出:“其實根據省教育廳網公布的相關文件,我省高校很多本科生在大學期間所學的‘雙學位’,嚴格來說應該叫輔修專業學位。由於之前操作不規範,很多高校的輔修學位證都以“雙學士學位證書”的名義出現。”其實教育部只是規範輔修專業的學歷,輔修畢業證可以和本科畢業證合在壹起作為學歷證明。但為了維護我國的國家學位制度,在規範性文件中並不承認大學授予的輔修學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學業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辦函[2014]14號)指出:“高等學校對已取得學籍的學生只能頒發和註冊壹個學業證書。真正有學習余力的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選修同等水平的其他專業課程,達到專業要求,學校可以為其頒發輔修證書。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結合使用,壹般不單獨作為學歷證書使用。”

雙學位教育屬於本科教育的範疇。發揮綜合性大學的學科優勢,探索跨學科教學模式,促進復合型人才培養,是壹項教學改革舉措。雙學位教育的培養模式是:本科學生,在有余力的情況下,主修壹個本科專業,輔修另壹個本科專業的交叉學科門類(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史、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完成本科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畢業論文及其他教學環節,不低於壹定學分,考試成績合格。

招生範圍為大二學生。招生的條件是成績好,沒有不及格的科目,符合各個學校的其他要求。錄取後,他們將開始大二的學習。壹般論文要由所在大學的學位委員會進行撰寫和答辯,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只會頒發次要的學歷證書。

  • 上一篇:故意損壞財產刑事案件標準
  • 下一篇:廣州開四站四次怎麽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