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投標人通過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並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3、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4、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壹至兩年內依法參加招標項目的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嚴重情節是指:
(1)為中標行賄;
(二)3年內串通投標2次以上的;
(三)串通投標損害招標人、其他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串通投標行為。
(2)民事責任
串通投標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壹般按照造成的實際損害進行相應賠償。
(3)刑事責任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投標人為了中標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投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的合同金額和《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
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壹,屬於《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其在2年內依法參加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
(壹)以賄賂手段中標的;
(二)3年內串通投標2次以上的;
(三)串通投標損害招標人、其他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在招投標中嚴重串通的行為。
投標人在第二款規定的處罰執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內有本條第二款所列違法行為之壹的,或者串通投標、行賄中標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法律、行政法規對串通投標報價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