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發展了儒家思想。在人性問題上,他主張性惡論,主張人性本惡,否定天賦道德觀,強調後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他的學說常被後人拿來與孟子的性善論相提並論,荀子在整理儒家經典方面也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提出了富民強兵、依法治國的思想。是戰國時期主張以法治為核心思想的諸子百家中的壹個重要流派。
韓曙文藝被列為“九溪”之壹。其思想源頭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和子產。戰國時期,李悝、吳起、商鞅、沈導、沈不害等人蓬勃發展,自成壹派。戰國末期,韓非總結綜合了他們的學說,是法家的傑作。
法家強調“不要親昵,不要極端高尚,脫離法律。”法家是先秦諸子中最重視法律的人之壹。並提出了壹整套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漢繼承了秦朝的中央集權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和法律主體。
法家作為壹個主要派別,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思想和理念,至今仍然影響深遠,足以說明他們對法制的高度重視,把法律視為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制性工具。這些體現法制建設的思想壹直沿用至今,成為集權人民穩定社會動蕩的主要統治手段。
當代中國法律的誕生受到法家思想的影響,法家思想對壹個國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有著強大的約束,對現代法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擴展數據
想法和觀點
主要觀點:荀子批判了所有的學派,但稱贊孔子的思想是最好的治國理念。荀子自稱是孔子的繼承人,尤其是繼承了孔子的“外國王雪”。
他從認識論的立場出發,批判地總結和吸收了諸子百家的理論觀點,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自然觀、道德觀和社會史觀,並在此基礎上總結了先秦哲學。
“明勝於天人相分”的自然主義觀
天、命、天的問題,壹直是先秦各家所關註的問題。殷、商、西周時期,“天”、“命”被奉為人格神。到了孔子身上,它的人格色彩就被淡化了。孔子主要是通過親親來講仁,而把天命看成是壹種盲目的支配力量。
孔子之後,他的弟子以及後來的學者都試圖將仁、心、命聯系起來。壹方面,對仁心的追求得到了本體論的支持;另壹方面,天道、天命、天道被合理化、被重視。
荀子從道家的自然觀中汲取了元素,如天、天道、天命。但其理論目的並不是走向自然主義,而是突出天人相分,進而在天人相分的基礎上構建自己的人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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