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註冊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65438+10月29-30日:65438+10月29-30日。
65438+29 00年10月
10 10月30日
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33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相對固定資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註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資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滿分可參考當年考試大綱)。
城鄉規劃師考試條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根據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部署,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進壹步推動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經國務院同意,降低或取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版)》中的13項。2022年城鄉規劃師報考條件變化如下:
某些科目的免試要求具備以下條件:
1.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壹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符合註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考《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考試。
2.通過專業評估(認證)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或碩士(專業學位)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的,可免修《城鄉規劃原理》課程,只參加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實務三個科目的考試。
(3)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之前,高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於“城鄉規劃”。
(4)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2011)之前,“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對應的碩士、博士學位與“城鄉規劃”對應。
(5)“建築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授予的相應層次的建築學專業學位,包括“建築學學士學位”和“建築學碩士學位”,不包括建築學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6)“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是指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七)報名條件中對學歷的要求是指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對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時間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在規定業務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時間為65438+2022年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