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廣東離婚有哪些手續?

廣東離婚有哪些手續?

廣東離婚有哪些手續?

廣州離婚程序如下:男女雙方提交材料和證明;離婚登記人員應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向當事人說明離婚條件,詢問雙方意願和離婚協議意願;雙方就子女撫養費、夫妻財產分割等達成壹致。,並填寫了《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工作人員會對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發放離婚證。離婚需要的證件是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協議離婚,經協商,雙方持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審核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詢問相關情況。如果當事人真的是自願離婚,並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壹致,那就當場登記,並出具離婚證,夫妻生活就此結束!如果壹方不同意離婚或在簽署離婚協議後反悔,另壹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壹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在被告居住壹年以上的法院提起訴訟。壹審壹般3-6個月,二審壹般3個月。如果法院第壹次判決他們不可分割,他們可以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如果法院第二次判決感情破裂無法挽回,他們會第二次起訴。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壹般會判決解除婚姻關系,兩人從此形同陌路!至於孩子誰來養,要看哪壹方的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法院在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目前的生活狀況、雙方的工作收入等因素。壹般兩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十歲以上的也會聽孩子的意見。壹方撫養孩子,另壹方支付撫養費,壹般為月收入的20%-30%;至於財產,壹般是壹人平分,有過錯的壹方少分或者不分;無過錯方也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包括精神損失賠償。

在廣東省可以離婚嗎?

1,廣東可以辦理離婚證。如果夫妻關系徹底破裂,可以協議離婚。經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到雙方任何壹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續證(律師可以協助制作離婚協議);

2.如不能達成協議,任何壹方均可向對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常居住地證明壹般是壹年以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也可以在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 上一篇:關於繼承權的法律規定
  • 下一篇:國防法規的基本含義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