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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工作中依法行使什麽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在反間諜工作中的職責包括:收集、研究、分析情報信息;監控、調查和打擊涉及間諜的行為;對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人員、組織和單位進行研究和監督。同時,國家安全機關還需要配合其他執法機關完成涉密人員背景審查、安全問責、反間諜防範宣傳等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是負責維護國家安全和反間諜工作的專門機關。根據《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機關的主要職責包括:收集、研究、分析涉及國家安全活動的情報信息;對涉及國家安全的人員、組織和單位進行研判和監管;配合相關部門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目標進行安全評估;配合其他執法部門完成涉密人員背景審查、安全問責、反間諜宣傳等工作。在反間諜工作中,國家安全機關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收集、研究和分析情報信息。國家安全機關需要收集、研究、分析敵對勢力、恐怖組織、境外非法組織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組織和人員的信息。2.監控、調查和打擊間諜活動。國家安全機關要通過技術手段和人員部署,對可能發生的間諜活動進行監視、偵查和打擊,維護國家安全。3.判斷和監督涉及國家安全的人員、組織和單位。國家安全機關需要加強對涉密人員、涉外機構、重點區域和目標的監管和風險評估,發現和制止安全隱患。4.配合其他執法部門完成各項反間諜防範工作。國家安全機關需要與公安、軍事、外交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完成涉密人員背景審查、安全責任追究、反間諜宣傳等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工作中是否需要遵守壹些法律法規?是的在反間諜工作中,國家安全機關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同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程序,保護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和人權,不能非法侵犯。此外,國家安全機關采取措施時,必須符合法定授權,依照法定程序實施,不得超越職權。

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工作中依法履行職責,從多方面增強了國家安全的防範能力。相應地,國家安全機關在具體工作中需要充分考慮法律法規的約束和保護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八條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工作中行使法律規定的偵查、拘留、預審、執行逮捕等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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