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與法的定義不同。法理學又稱法理學、法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法律相關問題的專門知識,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統治階級(泛指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上的統治階級)為了達到統治和管理國家的目的,通過壹定的立法程序而頒布的基本法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第二,法與法的範圍不同。法學是世界各國大學開設的通用類別,也是中國大學十大學科體系之壹,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很多人習慣稱法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在法律形式上,雖然制定和修改了壹些重要的法典,但壹般都是單行法和特別法的形式。
第三,法與法的特點不同。法學最大的特點是論證如何在實踐中體現價值(或者如何證明價值已經實現),這種論證形成了法學各部門的所有分支。對是否或如何實現法律價值的論證是經驗性的、可驗證的,因而是科學的。在價值推導方面,法律也需要公理化理論。
擴展數據:
功利主義觀點各有利弊。法學碩士,關鍵不是這個碩士怎麽樣,而是妳原來的底子是什麽。據我所知,工科、機械、醫學、文科財貿等本科專業選擇法律碩士絕對是助推器。有這樣知識背景的人還是挺受歡迎的。
尤其是學醫的,搞知識產權的,基本都處於壟斷地位。沒辦法。像我這樣的純文科生,在醫學和技術領域肯定是弱的:
除了沒辦法考法律碩士的,我建議還是考法律碩士比較保險。壹方面是比較容易考,因為畢竟對專業的要求比較低。另壹方面,妳讀了之後,主要考慮從事本科專業的相關領域。如果想成為公安專業,對理論的要求可能會比較高。
當然,以上建議並不是絕對的。比如對於外語學習者來說,選擇國際法法律碩士學位是壹個明智的選擇,具體原因我就不多說了。再補充壹個上面沒有的東西。法律碩士是分學科的,因為專業性很強,而法律碩士就是所謂的通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