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的內容包括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的內容包括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的內容包括管轄豁免、法律訴訟豁免和執行豁免。

詳情如下:

1.管轄豁免。除非某國明確同意,否則其他國家不得接受以該國為被告或以該國財產為標的的訴訟;

2.免於法律訴訟。在壹國放棄管轄豁免,自願向他國法院提起訴訟或自願在他國法院應訴的情況下,未經該國同意,他國法院不得對該國或其財產采取程序性強制措施;

3.免於強制執行。即使壹國放棄管轄豁免,主動向他國法院提起訴訟或自願在他國法院應訴,未經該國同意,他國法院也不得根據其判決對該國財產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豁免權的特點如下:

1,豁免權是職業特權。豁免權是法律賦予辯護律師的專屬權利;

2.豁免權是壹項程序性權利。豁免權只發生在刑事訴訟及相關程序中,辯護律師在專業活動之外的個人行為及相關言論不受此特權保護;

3.豁免權是壹項不可撤銷的權利。豁免基於當事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其目的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七條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和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律師參與訴訟活動涉嫌犯罪的,偵查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律師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偵查機關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知律師的家屬。第三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和指導。

  • 上一篇:貴州師範大學在職研究生考試科目有哪些?
  • 下一篇:國有資產如何處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