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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有哪些限制?

國家秘密的知識範圍應根據工作需要限制在最低限度。

1.國家秘密的知識範圍是什麽?

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是指在保密期限內,允許合法知悉國家秘密的人的範圍。準確、恰當地確定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是確保國家秘密在可控範圍內並采取相應保密保護措施的重要前提。

第二,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

1,國家大事重大決策事項。

2、國防建設和軍隊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或外交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和有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第三,確定知識範圍的基本原則。

壹、工作需要原則。確定國家秘密範圍,首先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而不能簡單地把知道國家秘密作為壹種政治待遇,或者以行政級別作為確定國家秘密範圍的依據。將工作需要作為知悉國家秘密的前提條件,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二是最小化原則。如果可能的話,知識的範圍應該限制在最低限度。可以限於特定人員,限於特定人員;不能限定到特定人員的,限定到機關單位,由機關單位限定到特定人員。

知悉國家秘密範圍以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本機關或者單位負責人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規定,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壹)國家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和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秘密事項的活動;

(七)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符合前款規定的政黨秘密事項,屬於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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