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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實施時間2010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公布,2010年6月29日起施行。本法的目的是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本法末尾規定了違反本法泄露國家秘密的刑事責任,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人應當依照本法懲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於2006年9月5日經NPC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6年4月29日經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自2010+65438通過。

二、什麽是國家秘密?什麽是工作秘密?什麽是商業秘密?

什麽是國家機密?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壹定時期內只為壹定範圍的人所知悉。

什麽是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指機關、單位在履行職能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不屬於國家秘密,但公開後會妨礙機關、單位正常履行職能或者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內部敏感事項。

什麽是商業秘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

三、國家秘密的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國家秘密分為絕密、秘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嚴重損害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秘密”是壹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損害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2010修訂)

第四十九條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發生重大泄密案件的,有關機關、單位應當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對不宜處罰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主管部門處理。

違反本法規定,對應當保密的事項不予保密,或者對不應當保密的事項予以保密,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機關或者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五十條互聯網和其他公眾信息網絡的經營者、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予以處罰。

第五十壹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履行保密管理職責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制定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

第五十三條本法自2010 10 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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