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婚姻有哪些規定?
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協議離婚,壹種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的條件是雙方自願離婚,可以就財產分配、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共識。
1.申請離婚的雙方應自願離婚。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壹方提出的離婚請求。
2.申請離婚雙方已妥善處理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雙方要求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對壹方配偶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其他未約定離婚的情形,壹方或者雙方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2)訴訟離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慮判決離婚的重要因素。夫妻關系破裂,法院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1.另壹方以夫妻名義與他人結婚或同居的;
2.另壹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對方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屢教不改的;
4.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5.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其他情形,如壹方患有法律禁止的婚姻疾病,壹方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不治,壹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
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要把財產和孩子的問題理順,明確怎麽分配的意義,孩子的撫養權歸哪壹方,當然協議離婚效率最高,但如果不能達成共識,只能通過訴訟解決。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法律,婚姻制度是特定社會要求其成員在婚姻中遵守的行為規範。是社會習俗或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