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講,保健品屬於食品,但國際上對此類產品的概念沒有統壹規定。在美國、日本、中國和臺灣省,保健品被定義為具有特定含量和特殊護理法規的食品類型。國內保健食品擁有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準文號,所有保健產品的批準文號都標有藍色。許多正式進入中國市場的進口保健品通常都是由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並獲得批準文號。
國產保健品的生產應基於中國營養協會制定的營養標準並取決於居民的身體狀況,否則衛生部不應批準“保健食品”。門診保健品是按照外國人的體質標準配置的,純度和有效成分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標準。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外國品牌可能不適合中國。
在中國、臺灣省和日本,需要保健食品清單的檢查和批準制度。因為除了普通食品的安全性之外,還需要科學地證明保健品具有壹定的功能。在美國,膳食補充劑在上市前不需要獲得批準,因此FDA只規定了成分和壹般標誌。
衛生部證實了對中國保健品的評論,這些保健品在日本分為兩部分。日本保健食品協會首先完成了對食品生產的審查,然後MHW進行了“健康法案”審查。在美國,只審查“健康聲明”的影響,申請人只需提供盡可能多的研究信息,FDA需要告知FDA該聲明表達了科學知識。
在中國,膳食補充劑需要進行急性毒性/致突變性測試,並進行30天母乳餵養。與中國類似,MHW必須評估食品和相關成分的安全性和毒性。在澳大利亞,這些保健品分為兩種:“清單”和“註冊”。在“清單”類別中,維生素和礦物質的風險較小,“註冊”產品的不確定性較高。
美國真是壹個神奇的國家。美國醫療保健行業采用自己的培訓模式。據市民介紹,目前市面上的“新膳食成分”已經列在了前面。如果制造商不對成分進行其他化學變化(如風幹/添加),則可以直接在食品中使用而無需使用FDA。請註意,FDA負責提供安全基礎。如果FDA不批準該產品,則必須提供“導致疾病或傷害的重大風險”。“對公共健康和安全的直接風險”和“不健康”的材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