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語;笑點
七出,又稱“七去”,是中國古代法律、禮法、習俗中夫妻離婚時應具備的七個條件。當妻子符合其中壹個條件時,丈夫及其家人可以提出離婚(即離婚)。
經典解釋
“七果”壹詞最早見於西漢大德寫的壹本關於大笠的書《命核碑》。原文是:“女有七行:逆父母而行;沒有孩子,去;尹,去;吃醋,去;如果妳得了重病,去吧;多說壹句,走;偷,走。”其實,休妻的現象在漢代以前就存在了。先秦時期的婦女稱為“還鄉”,離婚的婦女稱為“棄婦”。
“不孝順父母”體現了孝順的觀念。漢朝以孝治天下,所以“不順從父母”被放在“七種結局”的第壹位。但是,很多因為不孝而和妻子離婚的案例,現在看來都是不合理的。比如東漢蔣氏的妻子在婆婆面前罵了壹條狗,丈夫因為她的不孝行為拋棄了她。所以蔣氏也被稱為孝子。
“無子女”是七條規則中對離婚女性最不公平的。宗法家庭婚姻的目的是“事奉廟堂,傳宗接代”,孟子也說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自唐代以來,“無子”就被列為“七種結局”之首。
“浪蕩”是指女性的行為和不檢點,這是最大的美德。宋朝以前貞節觀念不是很強,甚至有些皇帝把寡婦當妃子。隨著禮教的發展,貞操越來越受到重視。明代小說《水滸傳》對女犯的虐殺,反映了當時的社會價值觀,對後世影響深遠。
“邪病”是壹種嚴重的疾病。月,清代直隸安平縣桂克子之妻,因癲癇被丈夫拋棄。嶽壹家回娘家養病。後來她聽說桂克子已經再婚結婚了。眼看復婚無望,不願再嫁,她投井自殺。
“嫉妒”是糾正妻子公開不滿丈夫多納妾的行為。該條的目的是維護丈夫多納妾、家庭多子女的家長制家庭的利益和需求。
“話多”違背了“女人話多”的規律。重男輕女的家庭避免妻子過多說話,主要是擔心有洋名的妻子會疏遠家庭內部的人際關系,尤其是兄弟之間的關系,導致家庭不和甚至解體。
“盜竊”不是指妻子在外面盜竊他人財物,而是特指在家裏盜竊財物。這反映了女性沒有獨立的財產權,也反映了男權家庭為了維護財產利益而控制女性。
從唐代開始,“七楚”被寫入法律,上升到法律層面。但唐代對離婚的法律規定並未嚴格執行,離婚往往因其私下的違法原因而不涉及。宋元以後,離婚條例的執行逐漸嚴格。在清末頒布的《清代生效刑法》中,仍然保留了與七門相對應的相關法規和法律,直到1930年全國人大頒布的《民法家法》壹章,才真正脫離了七門的傳統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