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過期食品的處罰如下:
1,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2、違法生產經營食品貨值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處以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識別過期商品的標準如下:
1.食品中含有病原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
2.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水生動物及其肉和肉制品。
過期食品的危害如下:
1,保質期不等於最後食用時間。過了保質期,有些食品從安全角度來說還是可以食用的,但是質量可能會有壹定程度的下降。比如冷凍食品過期後,致病菌可能不會超標,煮熟後再吃也不會引起不良反應。但由於存放時間長,風味、口感發生了變化,口感不新鮮,維生素含量也有所下降,脂肪可能會輕微氧化;
2.食物中毒可分為生物型和化學型。生物中毒是指過期食品被沙門氏菌、彎曲桿菌、大腸桿菌等細菌感染,引起惡心、嘔吐、腹瀉甚至呼吸循環衰竭等突發性疾病;
3.此外,過期食品在被細菌感染的同時,還可能發生化學變化,產生黃曲黴素、亞硝胺、丙烯酰胺等物質,導致化學中毒,誘發癌癥、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變。
綜上所述,銷售過期商品會受到處罰,罰款壹般是商品價格的三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文章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