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服務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委托律師進行監護權糾紛訴訟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1,深入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去正規的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好的律所有專業的分工,對自己的律師要求嚴格。因此,有必要對此有壹個透徹的了解。
2.嚴格審查資質。律師執業證書是區分律師和壹般法律工作者的標誌。目前,法律服務市場上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他們壹般以律師的名義工作,但實際上和律師是不壹樣的。有律師執業證的律師,法律專業知識更豐富,訴訟更自信。
3.認真簽代理。聘請律師時要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聘請律師的費用不能馬虎。壹般律師費是按照訴訟階段收費的,壹審和二審的費用分開計算。不要以為付了律師費,律師就會把案子進行到底。另外,收費要在協議中寫清楚,交費時要有收據。
4.定義授權範圍。有些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填寫委托書,但不清楚是總代理還是特別授權代理。壹方認為只要妳付錢給律師,壹切都由律師處理。所以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辦案結果也不清楚。壹般來說,授權不明確造成的法律後果,授權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實際情況需要因人而異,不需要律師。我國民事案件委托律師不是訴訟的必要要件。壹般建議聘請律師,因為如果不了解固定證據、文書起草、訴訟程序、法律適用,訴訟風險太大。有律師和其他專業人士代表妳可以減少妳的訴訟麻煩。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壹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