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韓國是有死刑的,只是法律上有死刑制度。自1997年2月處決23名罪犯以來,至今未執行死刑,也就是說死刑名存實亡。在世界範圍內,韓國也被列為廢除死刑的國家。但是,這種沒有死刑的制度對韓國的犯罪影響很大。在死刑緩期執行的10年,韓國的殺人率迅速上升,平均每年有800人被送上法庭,而原因就是殺人。有專家計算過,兇手增加了32%。
但是,我覺得死刑還是有必要的,就像韓國的N號房事件,多麽喪心病狂。這種人真的殺幾百次都殺不死。這是對女性的侮辱,人類不能容忍。這種對女性的侮辱太可怕了。為什麽不把首領處死?這個人有什麽樣的悔意?當他從牢房裏出來時,妳不能保證他不會做出什麽瘋狂的事情。雖然他口頭上說自己錯了,但如果他有良心,就不會做這種事。所以我覺得韓國應該恢復死刑,因為只有死刑存在,他們才能感到敬畏。
雖然我們說有報復心不好,但是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鉆法律的空子,逃避懲罰。每個人心裏都要有壹桿秤,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所以我覺得韓國應該恢復死刑。就像像素元的案子,現在罪犯已經出來了,但是我們不知道小女孩當初有多害怕,害怕被報復,心裏的陰影應該有多大。我真的無法想象。那麽為什麽要放罪犯出來呢?這也會給社會帶來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