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不同於壹般公司。它沒有法定代表人,但它有壹個執行合夥人,其地位相當於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是合夥企業的代表,合夥企業有自己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夥伴關系的特點:
1,生命有限。合夥關系更容易建立和解散。合夥人簽署合夥協議,即宣告合夥企業的成立。新合夥人的加入、舊合夥人的退出、死亡、自願清算、破產清算等都可以導致原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新合夥企業的成立;
2.無限責任。合夥組織整體對債權人承擔無限責任。根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承擔的責任,合夥企業可以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的合夥人均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相互代理。合夥企業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決定,合夥人有權執行和監督。合夥人可以提名負責人。全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換句話說,每個合夥人代表合夥企業的經濟行為對所有合夥人都有約束力。所以更容易發生伴侶之間的糾紛。
綜上所述,合夥企業是指全體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 * *共同經營,* * *享有收益,* * *承擔風險,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法律依據:
《民法》第57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壹百零二條
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依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第壹百零三條
非法人團體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非法人團體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