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訴公司對法定代表人的影響是,法定代表人壹般需要代表公司參加訴訟、應訴、接收法律文書,如果公司被限制高消費,法定代表人也會被限制高消費。公司法人被法院起訴後可以繼續擔任法人,但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查處和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1.被訴公司對法人代表有什麽影響?
被訴公司對法定代表人的影響是,法定代表人需要參與訴訟、應訴和接受法律文書。第二,如果公司被限制高消費,其法定代表人也會被限制高消費。
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企業作為法人,參與訴訟不同於自然人。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理。所以,如果公司被起訴,法定代表人應該參與訴訟。公司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公司被起訴就應該承擔責任。原則上只能執行公司財產。但為了保證債權人的權利,敦促公司履行義務。當公司因為沒有可執行財產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時,也會影響到法定代表人,會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2.公司法人被法院起訴還能繼續任職嗎?
公司法人如果被法院起訴可以繼續任職。
被告人能否是企業法人,要看被起訴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非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2.因經營不善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破產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註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3.刑滿釋放、假釋或者緩刑、解除勞動教養的,自釋放、緩刑、解除勞動教養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4.因從事違法活動正在被司法機關調查,案件尚未結案的;
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在職幹部和現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的。
3.公司作為法人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1.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組織,具有獨立的財產,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其實說白了,這就是公司。自然人不可能。
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壹法定代表人制度,壹般認為法人的行政首長是其唯壹的法定代表人。
提示:《民法》第六十條承擔法人的民事責任。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