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根據《城市區域噪聲標準》,明確規定了五個城區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1,療養院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2、主要是住宅、文教機構,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3、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白天60分貝,晚上50分貝;4、工業區,白天65分貝,晚上55分貝;5.市內道路交通主幹道、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道白天70分貝,夜間55分貝(夜間22時至次日淩晨6時)。但說實話,如果報警後和鄰居相處,會越來越不好,以後可能會因為壹些其他的事情產生矛盾。建議到1,搬出去2,和鄰居協商3。
案例:
海口龍華區某酒吧因多次以噪音擾民被罰款654.38+00.5萬元。
海口市龍華區某酒吧因多次噪音擾民,被附近居民投訴舉報。龍華區環保局認定酒吧存在噪音擾民,要求其改正。酒吧的噪音仍然困擾著人們。近日,海口龍華區生態環境保護局向酒吧開出了10.5萬元的高額罰單。
8月6日晚,海口市龍華區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帶隊到海秀東路1號,對海口太乙酒吧(招牌名稱為“壹方”)下達《查封(查封)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查封產生噪音的音響設備。
據龍華區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家酒吧是不久前新開的。自今年5月試運營以來,多次被投訴噪音擾民。5月3日,龍華區環保局委托監測機構對這家酒吧的噪聲排放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噪聲排放超標。當時環保部門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酒吧改正噪聲超標的違法行為。
但經過反復復查,酒吧發出的噪音多次超過國家標準。7月16日,龍華區環保局根據檢查結果對該酒吧開出罰款5000元的罰單。但在7月25日的復查中,海口太乙酒吧依然存在噪聲排放超標的情況。
目前,龍華區生態環境保護局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對該酒吧進行了按日連續處罰,罰款1.05萬元,並查封了可能嚴重汙染環境的音響設備,控制了其噪聲汙染源。
酒吧負責人接受執法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願意配合執法人員做好噪聲汙染防治工作,保證營業時間噪聲排放不超過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