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壹)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可通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必須在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具體時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三)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兩年(畢業至當年錄取之日,下同)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取得國家承認學歷文憑的本科畢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歷要求的,以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身份報名參加考試。
(4)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報名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必須符合條件。
以下情況:
(1)滿足(1)中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可報考),已取得第二法學學士學位者可報考法學(法學)專業學位。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專業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滿足(1)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達到招生單位相關學歷要求,達到相當於學士學位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同時,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於進壹步規範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65 438+06]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應符合(1)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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